在 VOCs CEMS 烟气在线监测设备日常管理中,运行记录管理的具体要求包括以下方面:
运维人员应按时记录设备的运行参数,如每小时记录一次温度、压力、流量等,以及监测数据、维护情况等信息。
记录内容应详细准确,例如记录设备故障的具体现象、发生时间、处理措施及处理结果等。
对运行记录进行定期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及时发现并纠正记录中的错误或遗漏。
当发现数据异常(如长时间为一个数据、数据超标、数据为 0 等)时,需及时与相关人员(如企业负责人、现场维护管理人员等)联系,找出原因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技术部和环保局。若企业停产或设备故障超 2 小时数据不上传的,也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
对于上传数据的变化范围,需注意不能长时间在小数点位上变化。
要求运维人员每天严格记录自己负责片区内各排污口设备的运行情况,若发现问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处理,要及时上报分片区负责人。
若遇到设备故障不能在 24 小时内处理的,必须以书面方式上报;不能在 48 小时内处理的,除书面上报外,还需写出情况说明和记录手机数据,并及时更换备机处理故障问题。
设备故障需要更换备件和备机的当天必须提出书面报告,跟踪和督促备件是否到位。
数据不能上传或数据有问题要求写情况说明上传环保局备案的,要每天严格督促并确认情况说明是否传到环保局。
每周对分析仪表所测量的数据进行有效审核和判断,确保数据在真实和可控范围内。同时要保证电脑监控软件上历史数据与平台上历史数据一致,查询各历史记录报表数据是否正常,若出现数据不保存、数据保存值超标或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找出问题原因并做好情况记录以及书面情况说明上报环保局。
无自动校准功能的设施,气态污染物每周校准一次零点和用高中低标气校准,确认分析仪零点漂移误差范围在±2.5%之间,并做好校准记录。
当天在现场与中心平台核对数据是否正常上传,确保上传数据的准确率,误差不允许超过 1%,且数据上传的时间必须保证一致(一般上传时间和正常时间会滞后 30-60 秒)。
对运维台账记录的信息进行查看,保证每次到现场巡检的工作内容及故障情况都清晰记录在相关台账本上,并要求企业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对每条异常、缺失数据要和企业负责人仔细分析原因,记录完整。运维记录台账每周记录一次。各片区负责人每周必须以书面报告形式对本片区设备运行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及下周巡检的工作内容和计划上报公司相关领导的邮箱。
每月进行手工监测比对,做好相应的比对记录和校准记录。
每年对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的历史数据进行备份,并对现场工控机每月历史数据报表和中心平台每月历史报表进行对接,若发现数据偏差异常,及时找到原因并处理。
通过以上严格的运行记录管理,可以及时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 VOCs CEMS 烟气在线监测设备的稳定运行和数据的准确可靠。同时,完整的运行记录也有助于后续的数据分析、设备维护和管理决策等工作。具体的记录管理要求可能会因地区、行业以及设备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