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作业等环境中无处不在,VOCs来源和种类众多,对人类的健康和生存环境的危害比较大,尤其是居室内VOC污染已引起各国重视,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1)大多数VOCs具有刺激性气味或臭味,可引起人们感官上的不愉快,主要是刺激眼睛和呼吸道,使皮肤过敏,使人产生头痛、咽痛与乏力,严重降低人们的生活质量。国家颁布的《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中,室内空气中TVOC的含量,已经成为评价居室室内空气质量是否合格的一项重要项目。在此标准中规定的TVOC含量为Ⅰ类民用建筑工程:0.5 mg/立方米、Ⅱ类民用建筑工程:0.6mg/立方米 。
(2)VOCs成分复杂,有特殊气味且具有渗透、挥发及脂溶等特性,可导致人体出现诸多的不适症状,挥发性TVOC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其中还包含了很多致癌物质,尤其是苯、甲苯、二甲苯、甲醛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最大,长期接触会使人患上贫血症与白血病。室内空气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浓度过高时很容易引起急性中毒,轻者会出现头痛、头晕、咳嗽、恶心、呕吐、或呈酩醉状;重者会出现肝中毒甚至很快昏迷,有的还可能有生命危险。长期居住在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污染的室内,可引起慢性中毒,损害肝脏和神经系统、引起全身无力、瞌睡、皮肤瘙痒等。有的还可能引起内分泌失调、影响性功能;另外,VOCs气体还可导致呼吸道、肾、肺、肝、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及造血系统的病变。随着VOCs浓度的增加,人体会出现恶心、头痛、抽搐、昏迷等症状。
(3)VOCs多半具有光化学反应性,在阳光照射下,VOCs与氮氧化合物、碳氢化合物与氧化剂发生光化学反应生成光化学炯雾,由光化学反应所造成的烟雾,除了能降低能见度之外,所产生的臭氧、过氧乙酰硝酸酯(PAN)、过氧苯酰硝酸酯(PBN)、醛类等物质可刺激人的眼睛和呼吸系统,会对人造成生命危险,同时也会危害农作物的生长,甚至导致农作物的死亡。
(4)某些VOCs易燃,如苯、甲苯、丙酮、二甲基胺及硫代烃等,这些物质的排放浓度较高时如果遇到静电火花或其他火源,容易引起火灾。近年来由于VOCs造成的火灾及爆炸事故时有发生,尤其是常发生在石油化工企业。
(5)部分VOCs可破坏臭氧层,如氟氯烃物质。当其受到来自太阳的紫外辐射时,可发生光化学反应,产生氯原子,从而对臭氧层中的臭氧进行催化破坏。臭氧量的减少以及臭氧层的破坏使到达地面的紫外线辐射量增加。紫外线对人类皮肤、眼睛及免疫系统有较大的危害。
因此现在世界各国对于VOCS的监测和治理都进行了加强和普及,国内大部分城市和工业园区都部署了VOCs在线监测系统和设备。